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應備文件 (民國 113 年 01 月 30 日修正)
3
三、申請展延工作許可,應備與原許可申請書所提工作有關之具體工作實
    績證明影本。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