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審核作業: 本部依所提計畫資料是否齊備,及依下列各項核定補助經費額度,審 核要項包括: (一)地方政府之財力級次。 (二)計畫符合補助項目及標準。 (三)計畫可突顯活動之需求性及重要性。 (四)課程內容之豐富性及活動流程之可行性。 (五)講師之適任性。 (六)計畫預期效益。 (七)經費編列運用情形。 (八)過去辦理績效及經費結報情形。 (九)課程時段安排之合理性。 (十)勞動志工服務運作情形。(包含新增人數及創新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