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法規名稱:
6
六、本計畫補助雇主指派所僱用年滿六十四歲之中高齡者參加退休後再就
    業準備之職業訓練,以國內訓練單位公開招訓之訓練課程為限。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