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法規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民國 110 年 04 月 30 日制定)
第 11 條
第六條至第十條所定參加本保險之人員,包括外國籍人員。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10 年 04 月 30 日
本保險係屬在職保險,適用對象包括本國籍或外國籍勞工,為避免外國籍人員是否得
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有所爭議,爰為本條規定。至所定外國籍人員指依就業服務法
等相關規定,得於我國從事工作之人。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