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前點就業獎勵,經審核通過後,一次發給新臺幣(以下同)二萬元。 青年於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一百八十日以上,由分署依查得之投保 紀錄審核通過後,另發給一萬元。 青年依本計畫領取之就業獎勵金額,合併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最高發給 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