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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計畫主辦機關為本部,其任務如下:
(一)本計畫之訂定、修正及解釋。
(二)本計畫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資訊作業系統之規劃及建置。
(四)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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