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處理大陸地區勞務廣告與大陸地區人力仲 介等事件,使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 條例)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之裁罰,符合比例原 則及平等原則,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