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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第 26 條
本辦法所規定之書表及文件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顯示立法理由
民國 111 年 03 月 31 日
定明本辦法所規定之書表及文件格式,例如第三條申請輔助設施補助應備具之申請書
、實地訪視同意書及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取補助之聲明書等,由中央主
管機關另行訂定之。
期  間 自民國 日 至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