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因事業單位事由應司法機關傳喚出庭作證,應給予公假
全文內容:一 勞工因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或勞工安全衛生法等法令,經司法機 關傳喚出庭作證,應給予公假。 二 勞工依民事訴訟法第三○二條、第三○三條第一、二項暨刑事訴訟法 第一七八條第一項之規定,應有出庭作證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