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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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勞動部
發文字號: 勞動條 3字第 1050133033 號令
發文日期: 民國 105 年 12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2 卷 247 期 56821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令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第 24 條第 2、3 款規定與 105.12.
21  修正公布之勞動基準法第 37、38 條規定相牴觸,應不再適用,自
106.01.01 生效
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於中華民國
          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並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現
          行本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與前開本
          法條文相牴觸,應不再適用。
          本解釋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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