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以勞工請公傷病假超過一定期間,年終考核予以列為丙等並未發 獎金,是否牴觸法令疑義
全文內容:勞工因職業災害治療休養,依勞工請假規則第六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公傷 病假,該假並無期間限制。在公傷病假醫療休養期間不能工作,並非勞工 不願工作,不應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年終考核獎金之發給及晉薪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