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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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7)勞動二字第 013133 號書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7 年 04 月 15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相關法條:
要  旨:
函釋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3  項所稱「事變及突發事件」疑義
全文內容:查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及第四十條所稱之事變,係泛指因人為外
          力(非天變地異之自然界變動)造成社會或經濟運作動盪之一切重大事件
          ,如戰爭、內亂、暴亂、金融風暴及重大傳染病即是;所稱突發事件,應
          視事件發生當時狀況判斷是否為事前無法預知、非屬循環性,及該事件是
          否需緊急處理而定。所詢各項演訓及裝備搶(維)修等任務是否符合勞動
          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所稱之「事變及突發事件」疑義,應視是否符合
          前開規定而定。
副    本:本會勞動條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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