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支票支付工資屆期未兌現即屬違法
全文內容:查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雇主應按期給付工資,雇主若為給付工資而 發給勞工支票,支票如不能兌現,則與未按期給付工資並無不同,應以違 反該法第二十三條論處。另依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 ,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1.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11 年 3 月 14 日勞動條 2 字第 111 0140080 號函,與該函「勞動基準法第 22 條第 2 項及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適用疑義」說明未合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