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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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6)台勞動二字第 049122 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6 年 12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9年1月版)第 275-276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90年6月版)第 302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指定綜合商品零售業自八十七年三月一日起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之
行業
全文內容:綜合商品零售業自八十七年三月一日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日起,指定為該法
          第三十條之一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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