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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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勞動二字第 0920018071 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92 年 03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報 第 3 卷 5 期 10 頁
勞動基準法規彙編(96年7月版)第 256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之行業
全文內容: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為適用同法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之行業;
          指定「製造業」及「經本會指定適用該法第三十條之一之行業」為適用該
          法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之行業,並自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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