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營造業」等為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行業
全文內容:指定「營造業」、「遊覽車客運業」、「航空運輸業」、「港埠業」、「 郵政業」、「電信業」、「建築投資業」為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三 項規定之行業,並自九十二年五月十六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