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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勞動部
發文字號: 勞動條 3字第 1070130363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107 年 02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勞動部
行政院公報 第 24 卷 38 期 9943-9944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訂定「指定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為勞動基準法第 30 條第 3  項之行業」
,並自即日生效
主    旨:訂定「指定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三項之行業」,
          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訂定「指定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第三項之行業」。
相關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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