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強制勞工於下班後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勞工可否請領 延時工資疑義
全文內容:雇主強制勞工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其訓練時間應計入工作 時間。惟因訓練時間之勞務給付情況與一般工作時間不同,其給與可由勞 雇雙方另予議定。又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正常工 時,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計給勞工延長工時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