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勞動 1字第 0980130773 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10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5 卷 197 期 29778 頁
臺北市政府公報 98 年冬字第 22 期 17-18 頁
桃園縣政府公報 98 年度第 21 期 28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自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主  旨:訂定「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九
          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曾經本會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
          )勞動一字第○五九六○五號函公告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惟經檢討與評估
          ,已無不適用之理由,爰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87 年 12 月 31 日台(八七)
  勞動一字第 059605 號函,有關會計服務業僱用之會計師不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規定不予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