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發文單位: 勞動部
發文字號: 勞動條 2字第 1030131329 號令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7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0 卷 122 期 24230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訂定「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適用對象
工作申請書表」,並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全文內容:訂定「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適用對象
          工作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適用對象工
          作申請書表」
相關圖表: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09  年 8  月 12 日勞動條 2  字第 109
  0130728 號令,修正「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
  審查辦法適用對象工作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