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
全文內容:訂定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如下: 一、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身分證影本。 二、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雇主依規定免辦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工 廠登記或特許事業登記者需檢附) 。 三、離職證明文件 (受聘僱人申請轉換雇主時需檢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