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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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1)台勞檢二字第 0228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1 年 01 月 22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相關法條:
要  旨:
對於「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八十條第六款,「導管應據有以常用壓
力二倍以上壓力加壓時不致引起降伏變形之厚度」,於檢查時應如何認定
乙案
全文內容:一、依台灣省政府勞工處八十年十二月廿六日八十勞五字第三二七四五號
              函辦理。
          二、對於該項條文,於檢查時,係以計算認定,其公式如附件。惟左列鋼
              管之選用應依其內容物之種類,在各材料適用之壓力、溫範圍內使用
              :
           (一) 配管用碳鋼管 (SGP) - (CNS6445  G3127)
           (二) 配管用弧熔接碳鋼鋼管 (STPY) - (CNS6447  G3
                128)
           (三) 配管用弧熔接大口徑不銹鋼鋼管 (SUS-T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