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員工退休金應否包括伙食津貼疑義
全文內容:1 關於營利事業員工退休金應否包括伙食津貼疑義,經本部邀集財政部等 有關單位會商獲致結論並報奉行政院以71.12.01台七十一內二○三七一 號函准照本部會商決議辦理。 2 案經本部於本 (七十一) 年十月二十七日邀集財政部等有關單位會商決 議,經常性給予之伙食津貼為工資之一部分,自應併入工資計算退休金 ,並請財政部配合本部勞工法令及解釋,將伙食津貼併入工資計算退休 金,並准許上項給付列為營利事業之休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