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工資以平均工資標準計給
全文內容: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應依同 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期間預告勞工。若未依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 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該預告期間工資可依平均工資標準計給。復 請查照。
1.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09 年 10 月 29 日勞動關 2 字第 109 0128292A 號函,自即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