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延長工時工資可否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計給
全文內容:查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後段但書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 規定者,從其規定。」復依同法施行細則第五十條後段規定:「所稱其他 所定勞動條件,係指……加班費而言。」故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延長 工時工資加給標準,應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