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依法雇用之兼任醫師符合退休要件者,應給予退休金
全文內容: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依勞工健康管理規則第三條規定而設置之兼任 醫師,以該醫師係屬受雇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其符合退休要件時,雇主 應依本法給予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