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內容:查勞工保險係在職保險,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
加職業工會為會員者,始應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7 款
規定,由所屬職業工會申報加保。另查勞工在受僱單位或在職業工會辦理
加保,涉及雇主責任及保險費負擔比率等相關問題,若任由受僱於一定雇
主之勞工亦由職業工會辦理加保,將使雇主規避應有之社會保險連帶責任
,而轉嫁由政府負擔(全民負擔)。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依「公寓大廈管
理條例」而設立,且向主管機關報備有案者,得依同條例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為投保單位為其僱用之員工辦理加保。至前依「公寓大廈
及社區安全管理辦法」而設立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如已成立投保單位
,仍得比照該條例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為其僱用之員工辦理加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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