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共 16 筆 / 現在第 12 筆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1)台勞動二字第 20034 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1 年 07 月 08 日
資料來源: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6年4月版)第 285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7年5月版)第 290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89年1月版)第 319 頁
勞動基準法暨附屬法規解釋令彙編(90年6月版)第 350 頁
勞動基準法規彙編(96年7月版)第 294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勞工之配偶死亡或離婚後,其前配偶之父母或祖父母死亡時,勞工可否請
喪假疑義
全文內容:民法第九百七十一條前段規定,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準此,勞工與配
          偶離婚後無論有否再婚,其前配偶之祖父母或父母死亡,應無勞工請假規
          則第三條所定喪假之適用。至於勞工於配偶死亡之後無論有否再婚,前配
          偶之祖父母或父母仍係勞工之姻親,其如死亡,則可依勞工請假規則第三
          條規定辦理。

共 16 筆 / 現在第 1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