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產業工會會員出席同性質職業工會會員 (代表) 大會、或理、監事 會,可否向所屬事業主管單位申請公假」乙案
全文內容:關於「產業工會會員出席同性質職業工會會員 (代表) 大會、或理、監事 會,可否向所屬事業主管單位申請公假」乙案,產業工會會員出席同性質 職業工會會員 (代表) 大會。或理、監事會議者,事業單位並無給予公假 之義務,因各職業工會以從事該業工作之本業工人身分而組成,與各事業 單位無直接關係,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