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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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2)台勞資一字第 49288 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2 年 09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勞工組織法規及解釋彙編(83年6月版)第 228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工會法第卅五條與團體協約法第十二條對於工會職員因辦理會務得請假之
時數規定不一疑義
全文內容:有關工會法第卅五條與團體協約法第十二條對於工會職員因辦理會務得請
          假之時數規定不一乙案請依內政部於主管勞工事務時七十年四月八日七十
          台內勞字第四七三九號函之規定辦理。

編  註:

1.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97 年 1  月 8  日勞資 1  字
  第 0960126596 號令,自即日不再援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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