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共 92 筆 / 現在第 5 筆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5)台勞福一字第 141822 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85 年 12 月 02 日
資料來源: 職工福利法規與解釋令彙編(88年4月版)第 66-67 頁
職工福利法規彙編(92年11月版)第 80 頁
職工福利法令彙編(100年4月版)第 63-64 頁
相關法條:
要  旨:
分公司應否就資本總額提撥福利金疑義
全文內容:查本案如貴分公司係屬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受本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並無
          獨立法人資格,且分公司資本總額登記為與總公司相符,自無職工福利金
          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規定創立時就資本總額提撥之適用。惟貴分公
          司仍可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工廠、礦其他企業組織凡由
          總機構統一營業而不在同一地區者,應將依法提撥之福利金視所屬各單位
          職工人數統籌辦理福利事業。」之規定辦理。
共 92 筆 / 現在第 5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