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生產銷貨,且無僱用員工,擬申請暫緩提撥職工福利金乙案
全文內容:查事業單位提撥職工福利金有關每月營業收入及職工薪津部分,依職工福 利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三款規定,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 ○.○五至百分之○.一五及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 .五。準此,如當月無是項收入或支付薪津,則提撥額為零,應無申請暫 緩提撥職工福利金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