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等 3 家機構為辦理勞工體 格及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之機構
主 旨: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等 3 家機構為辦理勞工體格及 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之機構。 依 據:「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第 17 條及「勞工 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檢驗機構指定及管理作業要點」第 6 點。 公告事項:指定檢驗機構名單、指定檢查項目及指定期間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