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一百十一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
依 據: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第 2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百十一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如下:
一、預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業災害及促進職場健康。
二、職業流行病學調查及研究、職業病診斷技術發展及運用。
三、工業通風與職業衛生設施改善、局限空間作業安全衛生防護器具之實
務應用及推廣。
四、預防被夾、被捲、被撞、墜落、物體飛落、被刺、被割擦傷、感電、
物體倒塌、崩塌、火災、爆炸等職業災害之安全衛生設施改善及管理
制度之建立。
五、屋頂作業、堆高機作業、移動式起重機搭乘設備承載勞工從事作業、
車輛機械作業、捲胴機械作業、電氣作業、化學管線維修作業、裝卸
作業及食物外送作業等高職災發生率作業之自主管理機制、安全作業
標準、圖說、教育訓練及宣導等危害預防技術應用及推廣。
六、營造工程於規劃、設計及施工階段考量施工安全與採用安全工法之研
究、推動及人才培訓。
七、全民參與職業安全衛生文化之推廣。
八、營造業無一定雇主工作者安全意識職能之提升。
九、外籍移工職業安全衛生宣導數位教材製作及推廣。
十、勞工身心健康保護事項之推廣。
十一、母性健康保護之教育訓練及宣導。
十二、預防職業災害勞工再次發生職業傷病之相關實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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