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訂定「核定依教育法規辦理考試之闈內人員 為勞動基準法第 84-1 條之工作者」,並自即日生效
主 旨:訂定「核定依教育法規辦理考試之闈內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之工作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公告事項:訂定「核定依教育法規辦理考試之闈內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