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
主 旨: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十年六月四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如附表。
1.依本筆資料,原勞動部民國 110 年 5 月 20 日勞動條 3 字第 110 0130346 號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 ,並自一百十年六月四日生效。 2.本筆資料,依據勞動部民國 110 年 11 月 2 日勞動條 3 字第 110 0131411 號公告,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 ,並自一百十年十一月二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