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釋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54 條關於設置糾察線的定義,係指工會為傳達罷 工之訴求,於雇主之營業處所之緊臨區域設置罷工糾察線,勸諭支持罷工 ,及設置糾察線時的各種應注意事項
全文內容:核釋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54 條第 1 項有關設置糾察線之定義及應注意事 項,並自即日生效: 一、罷工糾察線,指工會為傳達罷工之訴求,於雇主之營業處所之緊臨區 域設置罷工糾察線,勸諭支持罷工。故糾察線之設置為罷工之附隨行 為,非單獨之爭議行為。 二、工會設置罷工糾察線,得以言語、標示、靜坐或其他協同行為等方式 進行。 三、工會設置罷工糾察線時,應指派足以辨識身分之糾察員維持現場秩序 。 四、工會設置罷工糾察線時,應注意人身安全、公共秩序、交通安全及環 境衛生之維護,並遵守相關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