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函釋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 部分資料內容,使用特殊文字或符號,如欲詳閱內容,請連結至「司法院網站」下載造字檔,並使用IE瀏覽器觀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82)台勞安三字第 04496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2 年 02 月 10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相關法條:
要  旨: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二條所稱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應實施一般體格檢查
與特殊體格檢查
全文內容: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二條所稱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除應依同規則第十條
          、第十一條規定實施勞工一般體格 (健康) 檢查外並應依第十二條規定實
          施勞工特殊體格 (健康) 檢查。一般體格 (健康) 檢查與特殊體格 (健康
          ) 檢查於同年實施時,對於檢查項目相同者可免重複實施,但檢查項目不
          同者不得互為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