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 10 所定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特殊體格(健康)
檢查之記錄格式,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0 條之 1。
公告事項:一、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0 條第 1 項及第 10 條之 1 規定略以,
雇主僱用勞工時,應按其作業類別,依附表 10 所定之檢查項目實施
特殊體格檢查;檢查結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格式記錄。另依
同規則第 12 條第 1 項及第 3 項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第 2 條
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應定期或於變更其作業時,依附表 10 所定項
目,實施特殊健康檢查;檢查紀錄,依第 10 條之 1 規定辦理。
二、旨揭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特殊體格(健康)檢查之記錄格式,詳如附件
,相關電子檔請逕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www.osha.
gov.tw/)/安全衛生/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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