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 假日,均應休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前項規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