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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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民國 98 年 02 月 27 日修正)

第 30 條
雇主依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補償勞工之工資,應於發給工資之日給與。

現行法規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民國 113 年 03 月 27 日修正)

雇主依本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補償勞工之工資,應於發給工資之日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