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2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1 月 13 日

  第 八 章 附則

本辦法所規定之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十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
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修正發布之條文
,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