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民國 111 年 09 月 28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08 日

  第 八 章 附則

本辦法所定之各項書表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六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第
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五十一條,自一百零八年四月一日施
行;一百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自一
百十一年四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