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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特字第 092
  0002375 號函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七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職特字第 0
  930003828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特字第 0971300871 
  號函發布廢止;並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