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
相關網站
民意信箱
輔助說明
最新動態
法規查詢
行政規則
解釋令函公告
英文法規查詢
法規草案
:::
條文內容
友善列印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
最新動態
」。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民國 103 年 07 月 14 日修正)
第 12 條
申請辦理第三條第七款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之事業單位、機構、學校或相關團體。 二、計畫主持人曾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合計三年以上,或相當等級 之專業人員三年以上者。
法規類別
全選
行政函釋(0)
相關法條(1)
歷史法條(1)
期 間
自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檢索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