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第 26 條
申請臨時工作津貼者,拒絕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指派之臨時性工作時,應
不予核准。
法規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