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條文內容
  • 查詢系統每月週期更新,如需查詢最新資料,請點閱「最新動態」。
法規名稱: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民國 114 年 11 月 21 日修正)
第 7 條
(禁止與他人另訂勞動契約)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與他人另訂勞動契約。
法規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