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發布日: |
097.03.18 |
預告期間: |
097.03.18 - 097.03.26(預告終止) |
摘 要: |
預告訂定「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表」(預告終止日:097.03.26)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勞保3字第0970140095號
附件:「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表」草案總說明及逐項說明
主旨:預告訂定「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第八類第二項。
三、「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表」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勞工保險」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處。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7樓。
(三)電話:02-85902792 。
(四)傳真:02-85902784 。
(五)電子郵件:cla@mail.cl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