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本部機房搬遷,本系統於113年10月4日至10月6日期間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7.09.12
預告期間: 097.09.12 - 097.09.17(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訂定「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預告終止日:09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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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一項。 三、「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l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7樓。 (三) 電話:02-85902793。 (四) 傳真:02-85902784。 (五) 電子郵件:cla@mail.cla.gov.tw。 主任委員 王如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