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本部機房搬遷,本系統於113年10月4日至10月6日期間暫停服務,敬請見諒。

法規草案

公發布日: 097.09.15
預告期間: 097.09.15 - 097.09.21(預告終止)
摘  要: 預告訂定「按摩業服務禮券訂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告終止日:097.09.21)
檔案下載: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97年9月15日            勞職特字第0970503284B號 主  旨:預告訂定「按摩業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七條第一項。    三、「按摩業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附件。      本案另載於本會職訓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evta.gov.tw)      「法規彙編」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      之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職業訓練局     (二)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     (三)電話:(02)8590-2534     (四)傳真:(02)8590-2438     (五)電子郵件:d7100016@evta.gov.tw 主任委員 王如玄